上海警方破获首例信用卡非法套现诈骗案,团伙竟薅盗刷险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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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获悉,上海警方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重大系列金融机构诈骗案件,该案也是全国首例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现、制造虚假举报骗取赔款、退款的复杂诈骗案。
为什么报警是整个诈骗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信用卡欺诈还是保险欺诈?
信用卡诈骗案件人们耳熟能详,但对银行卡诈骗保险这样的产品却并不熟悉,上述“结构复杂”的诈骗团伙已深入诈骗保险领域。
这是一起普通的信用卡诈骗案引发的,今年1月,一名叫林某的男子向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报案,称自己的4张信用卡均丢失,后被他人用其在异地购卡9.8万元。
但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林某所说的四张信用卡在“遗失”前,曾主动取消信用卡交易密码、临时调高信用卡额度,并向保险公司办理了信用卡诈骗险,且这些信用卡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用于消费。但林某本人对于“遗失后遭遇信用卡诈骗”的描述含糊其辞,前后矛盾。
那么,这起信用卡诈骗事件是虚构的吗?
警方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这并不是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而是一起有预谋、通过否认信用卡交易、虚假申报等方式骗取保险公司赔偿的案件。
在警方的审讯下,林某最终供述其在网上认识一名叫魏某的男子,在魏某的指使下,向多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办理了遗失卡险,随后将信用卡通过快递寄给远在外地的魏某,魏某随后在POS机上非法提现,林某与魏某进行虚假报案,共同向保险公司骗取遗失卡险。
经过近三个月的持续侦查,逐步破获了一个以魏某、徐某、王某等人为首的、分布在全国多地,通过虚假申报、否认交易等方式骗取金融机构赔款的犯罪团伙。
经查,该犯罪团伙利用POS机进行虚假交易,非法套现9700余万元,还通过虚假申报、抵赖交易等方式,骗取银行、保险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金融机构资金300余万元。
具体步骤如下:
记者从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欺诈保护险条款上看到,若发生欺诈行为,持卡人须备齐理赔材料,自挂失之日起30日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其中,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挂失回执原件。若挂失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立案回执原件。
这也是为什么犯罪分子将“向公安局报案”这一步骤设计到诈骗流程中,但最终还是被揭穿的原因。
堵塞索赔漏洞
上述案件中,犯罪分子获得的赔偿均来自银行卡安全险。此类保险可以保障消费者名下储蓄卡、信用卡、手机银行、网银账户的损失,充分补偿因银行卡遗失或被抢、强制提现、银行账户盗刷、复制盗窃、银行默认开通免密码刷卡、POS机诈骗等造成的损失。
“国内多家财险公司都推出了此类产品,包括平安产险、人保产险、阳光产险、众安财险、永安财险等,保障范围涵盖传统银行、新兴渠道、证券机构、手机APP、第三方支付等。”业内人士补充道,该类产品保额灵活,从5万、10万、50万到100万元不等,保费也相对较低,往往在几十元到百元不等,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缴纳,50万保额的月保费仅为十几元。
一位保险行业专家表示,这类保险从2013年开始由银行和保险公司推出,以防范银行卡风险,特别是信用卡欺诈风险。此后,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网络交易越来越频繁,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网络交易平台也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此类服务。这类保险产品确实打消了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对绑定和使用银行卡账户的顾虑,也让人们更愿意申请高额度的信用卡。
该类复杂银行卡犯罪的特点多为团伙专业分工、犯罪环节独立,且具有地域性和亲属关系等特点,同时犯罪手段隐蔽多样,利用行业规则漏洞实施犯罪的手段不断更新。
上述业内人士分析,非投保人利用该类保险“保额高、保费低”的特点,往往以自己的名义在多家保险公司为多张银行卡购买保险,虚构信用卡被盗刷事实,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网上提交报案单等理赔材料,骗取多家保险公司的理赔。
上述专家表示,保险公司在接到相应报案后信用卡怎么套现,存在一定的信息壁垒,没有及时与公安机关、银行机构等保险公司沟通取证。另外,很多保险公司只需要在网上提交相关证明即可获得赔付,避免了犯罪嫌疑人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直接接触,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因此,建议保险公司在针对该类保险进行理赔时,联合合作银行、交易平台等机构进行损失调查、定损,堵塞理赔漏洞。
一名律师补充道,保险诈骗是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198条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