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钢材 > 建筑钢材 > 市场分析

国家的作用与影响:从西方政治思想史到现代国家研究的探讨

2024-06-04 22:03:0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wujiai
分享到
关注德勤钢铁网在线:
  • 扫描二维码

    关注√

    德勤钢铁网微信

在线咨询:
  • 扫描或点击关注德勤钢铁网在线客服

国家是现代世界最重要的统治机构,其作用和影响体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处处可见。然而尽管如此,我们对它的认识还不够充分,还有许多基本问题需要明确。本文从宏观综合的视角探讨了三个问题:西方政治思想史上“state”一词作为“国家”一词的起源与演变;近代以来西方国家理论的重大分歧与发展方向;从斯科切波尔和托克维尔对革命与国家问题的分析看现代国家研究的两条路径。通过对与国家有关的术语、概念和理论问题的盘点,本文提出,对作为统治机构的国家的关注与对更广泛意义上的“政治”的关注密不可分。国家相对独立的背后,其实是政治在人们生活中的无所不在。

段德敏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介绍

国家作为一种控制暴力机器的非人格化的统治机构,对于现代人类社会的重要性,就如同空气对于人类生存一样。但正如空气一样,尽管它如此重要,人们却已经**以为常,视其为“无物”,失去了认真对待和理解它的兴趣,转而去研究那些似乎更“贴近现实”的社会力量,尤其是人们的经济诉求和社会经济力量。国家要么被看作是各种社会经济力量通过竞争满足诉求的中立理性场所;要么被看作是不同阶级为实现自身利益而争夺的对象。两者之间的共同点其实大于不同点,被忽视的是国家本身作为统治机构的重要性,其形式、结构和制度的多样性,其与社会成员关系的多种模式,其塑造社会和人类生活的能力等等。在西方尤其是美国的学术界,这种忽视确实引起了一些反弹。 其中一个表现是所谓的“重新强调国家”趋势,这一趋势始于 1980 年代,一直持续到今天。它催生了许多针对真实国家案例的实证研究。其目的是强调国家在社会变革、革命、市场经济、产业政策以及几乎所有与人民生活有关的领域中的重要性。

在政治理论研究领域,这种反思在近代尤其是二战后一直存在。如果以广义的眼光来审视近代,从马基雅维利(ò)到施密特(Carl )、阿伦特()、列夫(Leff),他们无一不曾将目光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上移开。最重要的是,在他们看来,这种被普遍称为“政治”的活动具有内在的重要性,它不能被消解在经济与社会的关系中,不能被看作是实现人们更基本需要的工具;相反,经济或社会关系需要在政治中得到恰当的理解,政治也规范着人们实现自身欲望、满足自身需要的方式。

本文将首先探讨“国家”一词在西方政治语境中作为“国家”一词的由来,并由此导出国家的现代内涵。其次,本文将从宏观角度探讨西方政治思想中关于国家的不同观点,以及由此引发的理论问题。本文将主要探讨在“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背景下,重新强调国家与政治的意义。本文试图指出,重视国家是非常必要的。国家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西方历史上经济自由化、经济发展的进程与国家权力的加强不仅不矛盾,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二者相辅相成。然而,现代国家所拥有的庞大、统一、排他的力量,也可能造成前所未有的破坏,两次世界大战和极权政治就是明证。这使得我们从规范的角度思考国家的制度结构及其与社会关系的多种可能性也同样迫切。

状态:名词和概念

韦伯说,“国家”这个概念是“迄今为止最复杂、最有趣的”,他本人将国家定义为“合法暴力使用的垄断”。根据斯金纳的研究,“国家”一词源于西班牙语的statu、stato、état、estat等词,其本义基本与“地位”有关,也就是今天英语中“”一词的含义;更确切地说,“国家”的本义一般是指统治者的地位。

“state”的含义是如何从“身份”发展到如今的“国家”的?在近代早期乃至更早的中世纪,政治统治多为个人统治,权力也是一种高度人格化的权力(),与现代国家的非人格属性形成鲜明对比。在“state”作为现代国家概念出现之前,曾使用过“stato”、“state”等相关词汇来表示统治者的身份;但与现代国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早期的“state”前面加了限定词“某人的”,表示“state”归谁所有,还不是一个具有统治能力的独立、非人格的实体。

要理解“国家”如何从人格化的“地位”演变为非人格化的国家概念,就不能不提到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为君主们提供建议的所谓“君主之镜”( )流派书籍。在这些作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马基雅维利。正是在他的著作中,“国家”开始具有一些明显的非人格化特征,从而向现代国家意义上的“国家”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在马基雅维利的著作中,君主的地位不一定与命运有关,而主要与他的能力有关,更具体地说与君主控制和动员人民的能力有关。人民的喜怒哀乐、恐惧、爱等都体现在君主地位的维护上。一个“好的君主”不一定是一个好人(在基督教道德中)。君主在必要时必须做必要的事情,但这只是维护“国家”的必要,而不是故意助长道德邪恶。 由此衍生出“国家理性”(’etat)的概念,即在必要时,国家必须做一些看似不完全符合道德的事情——典型的例子就是“杀人”,但这是维护国家的一种“公共需要”。

斯金纳提醒我们,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另一个传统,即“共和”()传统。这一传统源于古罗马,“共和”()的本义是公民的共同财产,后来发展出公民共同统治、共同拥有政治体、相互独立等内涵。提及这一传统的意义在于,共和国作为一个整体,显然远远超出了生活在其中的任何公民,包括那些身居要职的公民。因此,在讨论共和国而非君主()的统治地位时,共和国(或国家)显然是与具体个体分离的。斯金纳认为,这是一个更接近我们今天所熟悉的现代国家的概念;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古代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共和传统不区分统治主体与人民,而现代国家则是与人民(社会)分离的、具有非人格化(或中性)性质的统治主体。 共和派知识分子对君主统治抱有敌意,认为共和国属于全体公民而非君主,君主只不过是人民选举出来的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

霍布斯拒绝了传统的君权神授论,而是将自己的出发点放在了人与人之间天然的、绝对的平等上。霍布斯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基本上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同等的杀戮他人的能力。传统共和派的所谓“共同善”和教会所倡导的更高价值,都来自于人的生理欲望,都与人“自然”的统治他人的倾向有关。从这个角度看,霍布斯认为,唯一的出路就是人们在认为合理的情况下,集体地将自己为了维护自身存在而杀戮他人的自然权利交出来,交给一个可以保护他们的第三方——一个人或一个集体。这个第三方就成为一种公共人格,是在个人的同意和授权下形成的,是一个虚拟的人(男人),他的职责就是保护人们的安全,维持和平秩序。

现代国家概念的产生与近代欧洲的绝对君主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在霍布斯之后,许多人批评他所描述的绝对权力令人惊叹和恐惧,但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这种现代国家的存在和必要性,以至于今天讨论的政治话题仍然难以离开“国家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在霍布斯之后,人们继续对国家这个利维坦感到恐惧,担心它会侵犯个人自由,但同时又希望国家扮演许多矛盾和冲突的终结者角色,只要有人存在,这些矛盾和冲突就永远存在。

国家理论:分歧与方向

现代国家作为一种新型的政治统治形态,一经出现便会带来许多独特的问题。比如,现代国家是一个超越具体个体和社会的统治主体,人们并不希望它偏袒政治体内的某一群体,但它真的能够保持中立吗?这种中立意味着什么?而当我们把它看作社会内部结构特别是其权力制衡的体现时,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忠实地服从具有主导地位的社会力量?作为统治机构的国家是否有自己的意志和能力?当我们仅仅把国家看作由具有先天自然权利的个体通过契约而建立起来的、以服务于个人利益为目的的抽象“工具”时,国家很快就丧失了作为社会纽带的功能,而成为以利己为目的将人们联系在一起的工具性组织。在这样的国家理解中,我们是否还能够思考集体生活,特别是什么样的集体生活适合我们,在什么样的政治中我们更有可能成为更好的人?诸如此类的问题引发了大量至今仍在进行的争论。

我们先从国家的“中立”性质说起。西方历史上“国家”的非人格化,其实就是说国家具有相当程度的中立性。它首先是一个机构,一般不具有情感和目的;这个机构当然是由人组成的,并运作着它的不同部分和功能,如行政、司法、警察、防卫、立法等等,但机构的运作并不服务于组成它的具体的人。霍布斯在这方面的思考,还是一个很方便的切入点。霍布斯从一开始就把国家看作是一个具有中立性质的统治主体:国家是由平等的个体通过契约建构起来的,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们的安全,而不是引导人们走向真理或所谓的“更好的生活”,这与古典和中世纪的传统完全不同。国家存在的一大依据,就是它与人们多元的、往往不可调和的善恶观念无关。 区分人的外在行为与内心信念是霍布斯国家理论的重要内容,国家的法律只规范人的外在行为,而不规范人的内心信念,霍布斯因此被许多人视为自由主义的创始人。

利维坦被“驯服”的过程,其实就是自由主义逐渐发展成熟的过程。霍布斯的国家理论为自由主义准备了许多基本概念,但后者已不再严肃对待国家是政治统治主体这一事实。18、19世纪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发展,使得国家进一步被视为纯粹的工具,其主要目的是保护个人权利、保护市场,实现个人追求经济满足的需求。一方面,这体现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商业和经济活动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国家和政治只能为其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这也为马克思、恩格斯等人的激烈批判准备了前提和对象,因为现代商业和资本活动并非不能产生深刻而难以解决的矛盾,而正是经济领域的大量不平等,才引发了19世纪以来的多次大规模革命。 直到今天,这仍然是全球领域人们面临的巨大问题之一。

从社会契约论的视角来解释国家及其与个体的关系,自有其意义和力量。然而,如果从历史上看现代国家出现的过程,往往不是先实现自然权利的个体,然后才有现代国家,而更可能是相反的情况,即在现代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人们逐渐“视”自己为拥有平等权利的个体。黑格尔对这一观点表达得最为清楚。在黑格尔看来,国家绝不是洛克所说的个体通过契约建立起来的、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事实上,现代个体的自由和商业经济活动,都需要现代国家作为前提。黑格尔的国家理论对马克思产生了很大影响,并成为当代政治思想中社群主义等政治理论流派的重要思想资源。

对此,施密特在自己的理论中延续了霍布斯对国家理论重新解释的尝试。在他看来,国家的定义,也就是它所扮演的最核心的角色,就是判断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和霍布斯一样,施密特认为,任何政治联盟都需要预设人们之间价值观的多样性,国家的存在也需要体现这一点。但在施密特对国家的新解释中,人们需要把自己置于一个彼此“朋友”的群体中,这样法律、道德等才有可能,而国家(或主权者)才是能够判断谁是敌人,谁是朋友的权力主体。反过来,谁能为民众做出“谁是朋友,谁是敌人”的判断,谁就是在尽到最高级别的国家责任。 国家在面对各种社会群体、价值和利益时,保持一定的中立是必要的,但试图“完全中立”到失去或放弃判断敌人和朋友的能力,反过来又会破坏多元共存的前提。从这一点出发,后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家穆菲试图通过以右翼保守色彩改造施密特的国家理论,建立一种更具包容性的激进民主理论。

值得一提的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现代国家过于脱离公民,很容易成为某些社会力量或极端意识形态的工具。但与此同时,还没有一位共和理论家能够提出完全取代现代国家的方案。似乎恢复古代城邦共和式的政治生活在今天被认为是不可能的。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工作不重要。相反,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像今天这样需要反复强调、探讨和解释政治生活本身的重要性和内在价值。

国家理论研究中的事实与规范

政治理论一般是抽象的、规范性的,但很难不涉及国家,特别是国家的结构和制度安排。例如,罗尔斯在研究正义论时认为,首先要明确的是,他不是在简单讨论抽象的哲学和伦理问题,而是主要针对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如何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决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所谓主要制度,就是“政治结构和主要的经济、社会安排”。

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往往有重叠之处。韦伯的研究方法强调价值中立,但他对国家的研究,特别是对国家权力和国家能力的研究,明显带有规范性特征。20世纪80年代“重新纳入国家”的研究转向也提出了许多关于国家的问题,其中也涉及一些规范性的讨论。例如,斯科切波在早先的文章中指出,对国家的关注有两个理论资源或研究假设:一是把国家看作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为体,构成国家的官员群体有能力并一直在从自身视角不断提出和实施一系列战略和政策,而不仅仅是被动地回应社会的诉求;二是国家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国家的“组织结构及其行动模式影响政治文化,鼓励某些社会联盟和集体行动(而非其他),使某些政治议题(而非其他)更有可能被提上议事日程”。 斯科切波尔把这第二种可能的研究假设称为“托克维尔式的”(),因为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和《旧制度与革命》中很好地论证了这一点。

但如果我们将他们对革命的解读进行比较,我们仍然可以看出关键的区别:尽管托克维尔对革命进行了非常详尽的事实叙述(从国家的角度),但可以看出他的主要主题仍然是国家的权威结构如何与人的自由相兼容,什么样的国家结构更适合有尊严的人。而在斯科切波尔类似的革命比较历史分析中,则更多地探讨了国家如何实际维持统治并阻止革命。

总体而言,托克维尔与斯科切波尔对革命的解释有较高的重合度。二者均从“国家视角”出发,强调国家统治结构、制度及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性,因此与纯经济视角对革命的解释大相径庭,同时又超越了传统自由主义现代化理论。不过,斯科切波尔的关注点更单向地集中在国家对社会的实际控制能力及其与革命形势的关系上,这更符合现代政治学。而托克维尔则更关注国家与社会关系所指向的政治生活形态,这更像古代亚里士多德面对现代社会问题时所进行的复杂、综合、以“政治”为中心的思考。

结论

一般而言,关注国家其实就是关注政治,而一旦我们认真对待政治,就需要把它看作是一种对人们的生活具有独立价值和意义的活动。在现代社会中,政治常常被看作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似乎总是与人们最直接的物质需要有关。因此,我们常常讨论政治,但实际上并不是在讨论政治。国家也是如此。作为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统治机构,我们要么把它看作是服务于个人利益和需要的中立理性的制度框架,要么把它看作是经济生活中形成的阶级间权力制衡的体现。然而,我们长期忽视的墨菲斯理论,可能是国家本身的结构,以及它所塑造和维持的政治生活形态。“回归国家”、重新强调国家,其实对应的是更为活跃的公民意识,两者难以割裂。

本文原载于《北大政治学评论》2019年第2期。为方便阅读,省略了所有注释,并作了相应删除和调整。

更多信息请访问北京大学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官网:。

责任编辑:德勤钢铁网 标签:国家的作用与影响:从西方政治思想史到现代国家研究的探讨

热门搜索

相关文章

广告
德勤钢铁网 |市场分析

国家的作用与影响:从西方政治思想史到现代国家研究的探讨

wujiai

|

国家是现代世界最重要的统治机构,其作用和影响体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处处可见。然而尽管如此,我们对它的认识还不够充分,还有许多基本问题需要明确。本文从宏观综合的视角探讨了三个问题:西方政治思想史上“state”一词作为“国家”一词的起源与演变;近代以来西方国家理论的重大分歧与发展方向;从斯科切波尔和托克维尔对革命与国家问题的分析看现代国家研究的两条路径。通过对与国家有关的术语、概念和理论问题的盘点,本文提出,对作为统治机构的国家的关注与对更广泛意义上的“政治”的关注密不可分。国家相对独立的背后,其实是政治在人们生活中的无所不在。

段德敏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介绍

国家作为一种控制暴力机器的非人格化的统治机构,对于现代人类社会的重要性,就如同空气对于人类生存一样。但正如空气一样,尽管它如此重要,人们却已经**以为常,视其为“无物”,失去了认真对待和理解它的兴趣,转而去研究那些似乎更“贴近现实”的社会力量,尤其是人们的经济诉求和社会经济力量。国家要么被看作是各种社会经济力量通过竞争满足诉求的中立理性场所;要么被看作是不同阶级为实现自身利益而争夺的对象。两者之间的共同点其实大于不同点,被忽视的是国家本身作为统治机构的重要性,其形式、结构和制度的多样性,其与社会成员关系的多种模式,其塑造社会和人类生活的能力等等。在西方尤其是美国的学术界,这种忽视确实引起了一些反弹。 其中一个表现是所谓的“重新强调国家”趋势,这一趋势始于 1980 年代,一直持续到今天。它催生了许多针对真实国家案例的实证研究。其目的是强调国家在社会变革、革命、市场经济、产业政策以及几乎所有与人民生活有关的领域中的重要性。

在政治理论研究领域,这种反思在近代尤其是二战后一直存在。如果以广义的眼光来审视近代,从马基雅维利(ò)到施密特(Carl )、阿伦特()、列夫(Leff),他们无一不曾将目光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上移开。最重要的是,在他们看来,这种被普遍称为“政治”的活动具有内在的重要性,它不能被消解在经济与社会的关系中,不能被看作是实现人们更基本需要的工具;相反,经济或社会关系需要在政治中得到恰当的理解,政治也规范着人们实现自身欲望、满足自身需要的方式。

本文将首先探讨“国家”一词在西方政治语境中作为“国家”一词的由来,并由此导出国家的现代内涵。其次,本文将从宏观角度探讨西方政治思想中关于国家的不同观点,以及由此引发的理论问题。本文将主要探讨在“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背景下,重新强调国家与政治的意义。本文试图指出,重视国家是非常必要的。国家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西方历史上经济自由化、经济发展的进程与国家权力的加强不仅不矛盾,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二者相辅相成。然而,现代国家所拥有的庞大、统一、排他的力量,也可能造成前所未有的破坏,两次世界大战和极权政治就是明证。这使得我们从规范的角度思考国家的制度结构及其与社会关系的多种可能性也同样迫切。

状态:名词和概念

韦伯说,“国家”这个概念是“迄今为止最复杂、最有趣的”,他本人将国家定义为“合法暴力使用的垄断”。根据斯金纳的研究,“国家”一词源于西班牙语的statu、stato、état、estat等词,其本义基本与“地位”有关,也就是今天英语中“”一词的含义;更确切地说,“国家”的本义一般是指统治者的地位。

“state”的含义是如何从“身份”发展到如今的“国家”的?在近代早期乃至更早的中世纪,政治统治多为个人统治,权力也是一种高度人格化的权力(),与现代国家的非人格属性形成鲜明对比。在“state”作为现代国家概念出现之前,曾使用过“stato”、“state”等相关词汇来表示统治者的身份;但与现代国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早期的“state”前面加了限定词“某人的”,表示“state”归谁所有,还不是一个具有统治能力的独立、非人格的实体。

要理解“国家”如何从人格化的“地位”演变为非人格化的国家概念,就不能不提到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为君主们提供建议的所谓“君主之镜”( )流派书籍。在这些作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马基雅维利。正是在他的著作中,“国家”开始具有一些明显的非人格化特征,从而向现代国家意义上的“国家”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在马基雅维利的著作中,君主的地位不一定与命运有关,而主要与他的能力有关,更具体地说与君主控制和动员人民的能力有关。人民的喜怒哀乐、恐惧、爱等都体现在君主地位的维护上。一个“好的君主”不一定是一个好人(在基督教道德中)。君主在必要时必须做必要的事情,但这只是维护“国家”的必要,而不是故意助长道德邪恶。 由此衍生出“国家理性”(’etat)的概念,即在必要时,国家必须做一些看似不完全符合道德的事情——典型的例子就是“杀人”,但这是维护国家的一种“公共需要”。

斯金纳提醒我们,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另一个传统,即“共和”()传统。这一传统源于古罗马,“共和”()的本义是公民的共同财产,后来发展出公民共同统治、共同拥有政治体、相互独立等内涵。提及这一传统的意义在于,共和国作为一个整体,显然远远超出了生活在其中的任何公民,包括那些身居要职的公民。因此,在讨论共和国而非君主()的统治地位时,共和国(或国家)显然是与具体个体分离的。斯金纳认为,这是一个更接近我们今天所熟悉的现代国家的概念;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古代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共和传统不区分统治主体与人民,而现代国家则是与人民(社会)分离的、具有非人格化(或中性)性质的统治主体。 共和派知识分子对君主统治抱有敌意,认为共和国属于全体公民而非君主,君主只不过是人民选举出来的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

霍布斯拒绝了传统的君权神授论,而是将自己的出发点放在了人与人之间天然的、绝对的平等上。霍布斯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基本上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同等的杀戮他人的能力。传统共和派的所谓“共同善”和教会所倡导的更高价值,都来自于人的生理欲望,都与人“自然”的统治他人的倾向有关。从这个角度看,霍布斯认为,唯一的出路就是人们在认为合理的情况下,集体地将自己为了维护自身存在而杀戮他人的自然权利交出来,交给一个可以保护他们的第三方——一个人或一个集体。这个第三方就成为一种公共人格,是在个人的同意和授权下形成的,是一个虚拟的人(男人),他的职责就是保护人们的安全,维持和平秩序。

现代国家概念的产生与近代欧洲的绝对君主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在霍布斯之后,许多人批评他所描述的绝对权力令人惊叹和恐惧,但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这种现代国家的存在和必要性,以至于今天讨论的政治话题仍然难以离开“国家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在霍布斯之后,人们继续对国家这个利维坦感到恐惧,担心它会侵犯个人自由,但同时又希望国家扮演许多矛盾和冲突的终结者角色,只要有人存在,这些矛盾和冲突就永远存在。

国家理论:分歧与方向

现代国家作为一种新型的政治统治形态,一经出现便会带来许多独特的问题。比如,现代国家是一个超越具体个体和社会的统治主体,人们并不希望它偏袒政治体内的某一群体,但它真的能够保持中立吗?这种中立意味着什么?而当我们把它看作社会内部结构特别是其权力制衡的体现时,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忠实地服从具有主导地位的社会力量?作为统治机构的国家是否有自己的意志和能力?当我们仅仅把国家看作由具有先天自然权利的个体通过契约而建立起来的、以服务于个人利益为目的的抽象“工具”时,国家很快就丧失了作为社会纽带的功能,而成为以利己为目的将人们联系在一起的工具性组织。在这样的国家理解中,我们是否还能够思考集体生活,特别是什么样的集体生活适合我们,在什么样的政治中我们更有可能成为更好的人?诸如此类的问题引发了大量至今仍在进行的争论。

我们先从国家的“中立”性质说起。西方历史上“国家”的非人格化,其实就是说国家具有相当程度的中立性。它首先是一个机构,一般不具有情感和目的;这个机构当然是由人组成的,并运作着它的不同部分和功能,如行政、司法、警察、防卫、立法等等,但机构的运作并不服务于组成它的具体的人。霍布斯在这方面的思考,还是一个很方便的切入点。霍布斯从一开始就把国家看作是一个具有中立性质的统治主体:国家是由平等的个体通过契约建构起来的,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们的安全,而不是引导人们走向真理或所谓的“更好的生活”,这与古典和中世纪的传统完全不同。国家存在的一大依据,就是它与人们多元的、往往不可调和的善恶观念无关。 区分人的外在行为与内心信念是霍布斯国家理论的重要内容,国家的法律只规范人的外在行为,而不规范人的内心信念,霍布斯因此被许多人视为自由主义的创始人。

利维坦被“驯服”的过程,其实就是自由主义逐渐发展成熟的过程。霍布斯的国家理论为自由主义准备了许多基本概念,但后者已不再严肃对待国家是政治统治主体这一事实。18、19世纪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发展,使得国家进一步被视为纯粹的工具,其主要目的是保护个人权利、保护市场,实现个人追求经济满足的需求。一方面,这体现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商业和经济活动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国家和政治只能为其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这也为马克思、恩格斯等人的激烈批判准备了前提和对象,因为现代商业和资本活动并非不能产生深刻而难以解决的矛盾,而正是经济领域的大量不平等,才引发了19世纪以来的多次大规模革命。 直到今天,这仍然是全球领域人们面临的巨大问题之一。

从社会契约论的视角来解释国家及其与个体的关系,自有其意义和力量。然而,如果从历史上看现代国家出现的过程,往往不是先实现自然权利的个体,然后才有现代国家,而更可能是相反的情况,即在现代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人们逐渐“视”自己为拥有平等权利的个体。黑格尔对这一观点表达得最为清楚。在黑格尔看来,国家绝不是洛克所说的个体通过契约建立起来的、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事实上,现代个体的自由和商业经济活动,都需要现代国家作为前提。黑格尔的国家理论对马克思产生了很大影响,并成为当代政治思想中社群主义等政治理论流派的重要思想资源。

对此,施密特在自己的理论中延续了霍布斯对国家理论重新解释的尝试。在他看来,国家的定义,也就是它所扮演的最核心的角色,就是判断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和霍布斯一样,施密特认为,任何政治联盟都需要预设人们之间价值观的多样性,国家的存在也需要体现这一点。但在施密特对国家的新解释中,人们需要把自己置于一个彼此“朋友”的群体中,这样法律、道德等才有可能,而国家(或主权者)才是能够判断谁是敌人,谁是朋友的权力主体。反过来,谁能为民众做出“谁是朋友,谁是敌人”的判断,谁就是在尽到最高级别的国家责任。 国家在面对各种社会群体、价值和利益时,保持一定的中立是必要的,但试图“完全中立”到失去或放弃判断敌人和朋友的能力,反过来又会破坏多元共存的前提。从这一点出发,后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家穆菲试图通过以右翼保守色彩改造施密特的国家理论,建立一种更具包容性的激进民主理论。

值得一提的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现代国家过于脱离公民,很容易成为某些社会力量或极端意识形态的工具。但与此同时,还没有一位共和理论家能够提出完全取代现代国家的方案。似乎恢复古代城邦共和式的政治生活在今天被认为是不可能的。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工作不重要。相反,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像今天这样需要反复强调、探讨和解释政治生活本身的重要性和内在价值。

国家理论研究中的事实与规范

政治理论一般是抽象的、规范性的,但很难不涉及国家,特别是国家的结构和制度安排。例如,罗尔斯在研究正义论时认为,首先要明确的是,他不是在简单讨论抽象的哲学和伦理问题,而是主要针对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如何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决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所谓主要制度,就是“政治结构和主要的经济、社会安排”。

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往往有重叠之处。韦伯的研究方法强调价值中立,但他对国家的研究,特别是对国家权力和国家能力的研究,明显带有规范性特征。20世纪80年代“重新纳入国家”的研究转向也提出了许多关于国家的问题,其中也涉及一些规范性的讨论。例如,斯科切波在早先的文章中指出,对国家的关注有两个理论资源或研究假设:一是把国家看作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为体,构成国家的官员群体有能力并一直在从自身视角不断提出和实施一系列战略和政策,而不仅仅是被动地回应社会的诉求;二是国家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国家的“组织结构及其行动模式影响政治文化,鼓励某些社会联盟和集体行动(而非其他),使某些政治议题(而非其他)更有可能被提上议事日程”。 斯科切波尔把这第二种可能的研究假设称为“托克维尔式的”(),因为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和《旧制度与革命》中很好地论证了这一点。

但如果我们将他们对革命的解读进行比较,我们仍然可以看出关键的区别:尽管托克维尔对革命进行了非常详尽的事实叙述(从国家的角度),但可以看出他的主要主题仍然是国家的权威结构如何与人的自由相兼容,什么样的国家结构更适合有尊严的人。而在斯科切波尔类似的革命比较历史分析中,则更多地探讨了国家如何实际维持统治并阻止革命。

总体而言,托克维尔与斯科切波尔对革命的解释有较高的重合度。二者均从“国家视角”出发,强调国家统治结构、制度及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性,因此与纯经济视角对革命的解释大相径庭,同时又超越了传统自由主义现代化理论。不过,斯科切波尔的关注点更单向地集中在国家对社会的实际控制能力及其与革命形势的关系上,这更符合现代政治学。而托克维尔则更关注国家与社会关系所指向的政治生活形态,这更像古代亚里士多德面对现代社会问题时所进行的复杂、综合、以“政治”为中心的思考。

结论

一般而言,关注国家其实就是关注政治,而一旦我们认真对待政治,就需要把它看作是一种对人们的生活具有独立价值和意义的活动。在现代社会中,政治常常被看作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似乎总是与人们最直接的物质需要有关。因此,我们常常讨论政治,但实际上并不是在讨论政治。国家也是如此。作为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统治机构,我们要么把它看作是服务于个人利益和需要的中立理性的制度框架,要么把它看作是经济生活中形成的阶级间权力制衡的体现。然而,我们长期忽视的墨菲斯理论,可能是国家本身的结构,以及它所塑造和维持的政治生活形态。“回归国家”、重新强调国家,其实对应的是更为活跃的公民意识,两者难以割裂。

本文原载于《北大政治学评论》2019年第2期。为方便阅读,省略了所有注释,并作了相应删除和调整。

更多信息请访问北京大学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官网:。


市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