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保胎住院能否报销?武汉社保交满多久可领生育津贴?
wujiai
|异地保胎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吗?
有市民在武汉市留言板反映,自己是武汉医保,今年2月在湖北襄阳住院保胎,因为是第一代医保卡,无法网上挂号,请问可以回武汉报销吗?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可以代办吗?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经核实,该公民去年11月曾通过手机支付宝小程序登记生育医疗,根据基本医保政策和基本医疗目录范围,对该公民异地保胎住院医疗费用进行了审核,可持以下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异地保胎住院费用和异地分娩医疗费用:(1)医疗结束后30日内,持申请材料到单位参保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2)填写《武汉市医疗和生育保险报销申请表》;(3)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及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封面、门(急)诊疗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及麻醉记录(手术患者另附);(4)参保人社保卡复印件;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书面申请。
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咨询
有市民在武汉市留言板询问,居民医保能报销生育相关费用吗?去年生育的费用,今年还能报销吗?如果可以,去哪里报销、需要什么证件?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7〕2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生育政策的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按普通门诊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符合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最高支付标准为每次700元。
公民可持结婚证、身份证件到所辖区社保经办医保科办理出生登记,并提交外地生育住院报销材料(携带个人申请报告、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住院病历封面、出院小结、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检查报告、参保人医保卡、户口本、有效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销费用。出生登记请咨询洪山区社保经办。
武汉新生儿如何办理医保、社保?
有市民通过武汉市留言板反映,没有武汉户口,新生婴儿如何办理武汉医保、社保?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须持户口簿、出生证明、照片等信息到所在社区办理居民医保登记,并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关于生育保险这些问题权威解答>>>
1、参加生育保险多久可以领取待遇?
参加武汉市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参保职工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参保职工须由用人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
2、生育保险福利具体包括哪些项目?
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而发生的体检费、分娩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为计划生育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埋植(取出)物、人工流产(引产)流产、绝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如何办理生育医疗登记及费用结算?
参保职工确诊怀孕后,在生育或实施引产、计划生育手术前,应及时办理生育保险医疗登记。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小程序进行申请。参保职工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选择小程序进入,在“其他服务”栏目下选择“生育医疗登记”。
生育医疗登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参保人凭本人社保卡(男职工无业配偶凭男职工社保卡)到生育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刷卡支付。
4.生育医疗费用现金报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医疗期结束后30日内,持申请材料到参保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生育、堕胎(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书面申请;
3.填写《武汉市医疗和生育保险报销申请表》;
4、提供住院费用原始发票及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封面、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及麻醉记录(手术患者另附);
5、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何时可以申请产假福利?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雇主应在员工休产假或护理假后三个月内为员工办理以下手续:
1.《武汉市医疗和生育保险报销申请表》;
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或门诊流产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3、未办理生育医疗登记的,应持本人结婚证(复印件)到职工所在参保单位管辖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6. 产假津贴及哺乳假津贴的发放依据是什么?
1.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以其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引产)当月单位实际支付的上一年度女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以其配偶生育当月单位实际支付的上一年度男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
2.女职工生育、流产(引产)前12个月内更换用人单位的,或男职工生育、流产(引产)前12个月内更换配偶的,其生育津贴或护理假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流产(引产)前12个月内(或男职工配偶生育)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计算。
3.用人单位未按照实际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实际缴纳额与应付额之间的差额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4.用人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期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7. 产假津贴及哺乳假津贴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1.正常分娩,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分娩的,每增加一胎,增加产假15天;
2.妊娠12周以内流产,产假30天;妊娠12周以内至28周以内的流产(引产),产假45天;妊娠28周以上引产,产假98天;
3、男员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4.生育津贴=每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数;
5.护理假津贴=日薪标准*15。
8、男职工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需要什么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2.男员工自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男员工的配偶失业。
9、男职工配偶失业武汉社会保障卡查询,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范围和支付标准是什么?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因怀孕、生育发生的体检费、分娩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埋植(取出)物、流产(引产)、绝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2、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照《武汉市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3、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失业配偶若享受其他保险或在外地参加医疗保险的,生育时只能享受一项保障待遇。
四、如因紧急情况在武汉市及外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承担,在分娩或流产后3个月内可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
10、生育保险待遇如何领取、查询?
1.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代收代缴。用人单位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地区栏选择武汉-(法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上营业-单位网上综合查询-打印单位当期结算单)查询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数额,个人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手机“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小程序中的“生育保险待遇查询”模块查询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数额。款项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单位账户。
2.生育人员在收到存入社保卡金融账户的生育费用后,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发卡银行营业网点领取现金。
11、未婚妇女生育、流产(人流)或者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不可以,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规定:不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2、我生第三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不可以,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规定:不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3、员工产假津贴及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转发通知》(武汉医保[2019]67号),生育津贴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超过工资标准的,全额支付;低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差额。
如何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查询个人生育保险待遇?
操作指南如下>>>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查询个人生育保险待遇,现已开通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查询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现金报销、产妇津贴、护理假津贴)数额及发放功能,具体查询操作如下:
1.登录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
参保人可通过手机支付宝、微信搜索“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小程序,点击进入,在“基本查询”项中选择“生育待遇查询”,点击进入。
2.生育福利查询
进入“生育待遇查询”模块后,点击“查询”,在“汇总信息”栏中显示参保人员历年生育保险待遇待遇情况。
3.生育保险福利信息展示
(一)点击箭头“∨”后,将逐一显示参保人该年月生育保险待遇具体金额、支付方式等信息。若“财务应付状态”为“确认支付”,表示已经支付成功,否则表示正在支付中。
(二)生育保险待遇详细信息显示。点击“详细信息”栏中的箭头“∨”后,将逐一显示参保人员该年份、月份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种类及金额。